【导语】:已开通“网上经办账户”的用人单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申报方式
1.社会保险申报方式:已开通“网上经办账户”的用人单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未开通“网上经办账户”的用人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医疗保险申报方式:通过“镇江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报盘申报医疗、生育保险基数,在职和退休人员需同时申报。
申报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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