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宜游镇江文旅消费第四季消费券开始发放了,消费券有效期是15天,活动期间,领取成功的消费券使用后可以再次领券(除景区外),具体详情见正文。
镇江第四季度文旅消费券使用详情
1,点击【景区门票】进入景区门票购买列表(每个景区1名用户仅限购1张);
2,点击【特价酒店】进入酒店和民宿购买列表(按需购买);
3,点击【康养旅居】进入精品线路购买列表(按需购买);
4,点击【休闲商品】进入特色产品购买列表,休闲商品包括戴庄越光大米、陶笛、和茧丝旅礼盒等,按需购买,商品会由快递形式发出(限量不限购,先买先得)。
线下消费券使用:景点门票、酒店住宿用户持购买二维码到商户线下核销使用;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12日20:00—2024年1月12日20:00;
使用规则
消费券领取之后有效期是15个天,过期就作废。如2023年11月12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24:00。如果领券后活动时间不足15个自然日,活动结束则消费券作废。
用户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消费券以及支付金额将原渠道退还给用户,消费券还可以再次使用。活动期间,领取成功的消费券使用后可以再次领券(除景区外),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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