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丹阳市将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一、缓缴范围
参加丹阳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丹阳市将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缓缴时间
2022年7月至9月。
三、咨询电话
1. 各医保经办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医保综合服务大厅:丹阳市东方路25号,86517906;
(2)医保中心征管科:丹阳市东方路25号,86517926;
2. 缴费问题请咨询税务服务热线:8691105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镇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镇江医保参保对象、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