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统保对象为市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低保、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老年群体。
(1)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统保
统保对象
市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低保、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老年群体。
统保标准
每人每年100元,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统保方案
(2)一般老年人政府统保
统保对象
市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非特殊困难老人。
统保标准
每人每年5元,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统保方案
市民政局已经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据和相关部门提供的特殊困难老人名单,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了统一保险,无需老人个人申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遭受摔伤、烫伤、骨折等意外伤害时,本人或其代理人可直接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热线95519报案,也可到中国人寿保险镇江市分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地址:镇江市运河路32号,联系电话:84404611、84406677。
保险期限
每年6月28日零点起计算起保时间,保险理赔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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