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1年的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家庭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书(已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已被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需另行认定);
4,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地址
高新区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80756869
蒋乔街道办事处:80858152
京口区
京口区房改办:83810157
大市口街道办事处:85380028
健康路街道办事处:85371095
四牌楼街道办事处:88826522
正东路街道办事处:80875287
谏壁街道办事处:80869977
象山街道办事处:89880861
润州区
润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登记中心:85627980
七里甸街道办事处:85589537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88973062
金山街道办事处:85583729
宝塔路街道办事处:80862378
南山街道办事处:84422627
镇江新区
镇江新区住建局:83370655
丹徒区
丹徒区住建局:8899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