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扬中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待遇有两种,分别是扬中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和扬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具体相关详情见正文。
报考01~05岗位的人员,参照扬中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明确相关待遇;报考06~13岗位的人员,按照扬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岗位信息
公示和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和培训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市就业人才中心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511-88283043(考务业务咨询)
0511-88283049(考务业务咨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511-88395299(工作监督)
市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0511-88283051(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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