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或职工家庭存有一笔及以上商贷的,当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含)当年应还贷额度,提取次数当年内不作限定。
1.业务范围
缴存职工在外市存有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以按年方式偿还贷款的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以下简称商贷)。
2.办理要件
职工需提供当年近一个月的还贷流水明细账;其他材料按相关规定提供。
3.额度、次数要求
职工或职工家庭存有一笔及以上商贷的,当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含)当年应还贷额度,提取次数当年内不作限定。职工或职工家庭存有外市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此方式办理。
当年应还贷额度是指,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当年产生还贷明细账期间的还贷额度。首次还贷的应还贷额度是指,当年从产生还贷明细账的首月开始至年底的额度;存量贷款的应还贷额度是指,当年1月份至年底还贷明细账的额度。
4.资金划转
提取的公积金转账到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支持的提取申请人确定的银行卡内。
5.其他说明
职工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应还贷至办理业务的当前年份,要件材料按文件规定的,提供偿还贷款流水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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