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回句初次创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句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来巢”计划》,制定了《句容市“金燕”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科技人才奖补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奖补实施细则》,现推出第二期《句容市“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
句容市“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
一、对象条件
1.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回句初次创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自2022年1月起,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首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2022年1月1日前在句容市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本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二、标准期限
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12000元、15000元标准,给予创业社保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保费用,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当年享受月数不足1年的,按月平均核算补贴资金。
三、申报程序
“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实行“自主申报、先缴后补”。
1.个人申请。个人可在每年的12月期间,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缴纳凭证等材料,向人社局人才服务专窗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人社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人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金发放。补贴采取按年发放模式进行,资金拔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四、其他事项
1.本补贴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不同时享受,与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金燕”人才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2.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的,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享受待遇。
3.申请人自创业注册登记起3年内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4.申请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存在单位停止经营、社会保险欠费等情况的,终止创业社保补贴享受资格,停发补贴资金。
5.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结束日期对照《中共句容市委 句容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G312以及紫东相邻区产业创新走廊“福地句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句委发〔2021〕30号)执行。该细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1-87239006(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东侧人才服务专窗
附件1:
《句容“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扫码浏览/下载申请表
附件2:
《句容“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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