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镇江护照加注有什么条件?镇江护照加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镇江护照在哪里加注?镇江护照加注办理要多久?镇江本地宝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1、有曾用名的;
2、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3、护照换领的;
4、护照补发的;
5、曾持照的。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白底,规格:48 MM×33MM)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6、申请曾持护照加注、其他加注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镇江网上预约地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办理地点
1、镇江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
镇江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咨询电话:0511-88956194
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镇金港大道98号
咨询电话:0511-80822905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二、办理费用
加注20元/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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